为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,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公布以下资助政策实施细则,请全体学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并按要求申请。
一、资助项目及内容
1. 国家免学费政策
资助对象:
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(含“五年一贯制”前三年学生)中的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城市户籍学生比例不低于5%)、残疾学生等。
注: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。
免学费标准:
财政补助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500元(残疾学生为3850元),具体金额根据专业类别及学校等级折算(详见学校官网附件)。
申请流程:
学生于每年9月20日前提交《免学费申请表》,并提供户口簿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。
班主任初审→学校审核→公示5个工作日→上报教育局备案。
2. 国家助学金
资助对象:
全日制一、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比例不超过在校生10%)。
资助标准:
每生每年2000元,按月发放至中职资助卡。
申请流程:
学生于9月30日前登录省资助系统提交申请,填写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班主任初审→学校审核→公示5个工作日→上报备案。
3. 国家奖学金
奖励对象:
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学生(成绩排名年级前5%,或前30%且在技能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)。
奖励标准:
每生每年6000元,一次性发放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申请流程:
学生于9月30日前登录省资助系统提交申请,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,并附竞赛获奖、专利证明等材料。
学校评审→公示5个工作日→上报省级部门终审。
二、重要时间节点
免学费申请:9月20日前提交材料,逾期视为放弃当学年资格。
助学金及奖学金申请: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(具体以班主任通知为准)。
三、注意事项
材料真实性: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。
资助卡管理:中职资助卡需由学生本人办理并妥善保管,遗失需及时挂失补办。
资金监督:资助资金专款专用,接受社会监督。举报电话:020-22041691。
四、咨询与帮助
班主任:负责政策解读及材料初审。
学校资助办公室:提供全程指导。
官网查询:登录学校官网“学生资助”专栏下载申请表及查看详细政策。
教育公平,助力成长!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,确保应助尽助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学校资助部门。
附件: